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深圳监管局

当前位置:首页>工作动态

深圳监管局:部署2020年财政监管工作

  近日,财政部深圳监管局印发《2020年财政监管工作计划》,部署全年财政监管工作。

  一是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跟踪了解疫情防控财税金融政策落实情况,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是跟踪重大财税政策落实。跟踪了解深圳市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粤港澳大湾区财税政策执行情况,关注减税降费叠加累积效应,巩固拓展减税降费实施成效。

  三是开展地方财政运行分析。建立地方财政经济运行情况会商机制,反映运行特点、趋势、需要关注的问题,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四是监控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掌握和监控地方政府债务数据变动情况,监督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管理、偿还,推动加快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监管,确保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不出任何风险。

  五是监管中央转移支付等资金。开展中央转移支付等资金申报审核,监控中央转移支付执行情况,开展中央转移支付绩效评价,跟踪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并督促落实。

  六是加强驻深中央预算单位预决算管理。开展2021年预算编制和2019年决算编制审核,动态监控财政授权支付与实有资金账户情况,审核国库直接支付资金,加强银行账户与国有资产监管,强化预算执行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七是严格中央收入征管与退付。加强中央预算收入收缴监管,组织征收中央非税收入,依法依规审批中央收入退付。

  八是督促国有金融资本规范运营。监管深圳中央金融企业执行财务制度情况,监测深圳中央金融机构国有金融资本运营风险。

  九是依法依规开展财政专项检查。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开展财政专项检查核查,切实维护中央财经纪律。

  十是围绕重大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围绕重大财税政策、改善营商环境、财政体制改革、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等开展专题调研,供财政部、深圳市决策参考。

附件下载:

发布日期:  2020年0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