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深圳监管局

当前位置:首页>工作动态

财政部深圳监管局:持续跟进
做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审核工作

  为有效发挥财政监管职能作用,做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审核工作,深圳监管局充分发挥就地监管优势,加强沟通,持续跟进,动态掌握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进展、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切实提升绩效评价审核质效。

  一、跟踪工作进展,督促绩效自评。一是通过电话、座谈等方式与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财政局及相关单位保持沟通交流,持续跟进了解,动态掌握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进展、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二是督促提醒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按照《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等文件要求,扎实做好自评工作,按要求及时报送绩效自评报告及相关佐证资料。

  二、全面资料审核,梳理审核重点。一是开展全面资料审核。收到深圳市报送的绩效评价资料后,立即组织人员逐项审核资金管理、项目管理、产出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绩效评价指标对应的佐证资料,分析判断所提供佐证资料是否能够充分支持各项评价指标自评得分,对存在疑点的情况立即与被评价单位沟通反馈,要求提供补充资料。二是根据全面资料审核掌握的情况,分析梳理出绩效自评可能存在问题的评价指标,并列为审核重点,有针对性的列出补充资料清单。

  三、坚持问题导向,现场抽查核实。根据全面资料审核掌握的疑点,结合项目体量、代表性等确定8个实地抽查核实项目,其中,棚户区改造项目2个,涉及棚改开工户数5456户,占实际开工完成数的100%;新建租赁住房项目和盘活类租赁住房项目各3个,涉及新建、盘活租赁住房共19632套(间),占目标套(间)数的21.8%。为加快审核进度,统筹组织抽调人员,成立3个实地抽查小组,同时开展实地抽查核实工作。实地抽查核实过程中,通过与相关负责人现场座谈、查看原始凭证、勘查项目实际开工进度等,核实项目真实情况,并按照绩效评价标准进行客观、公正的打分。

  四、加强沟通反馈,及时上报报告。实地抽查结束后,及时召集各实地抽查小组汇报抽查核实情况,汇总各小组抽查核实结果,讨论研究形成初步评价结论。召集被评价单位相关负责人,通报绩效评价初步结论,对被评价单位有异议事项,及时请示财政部综合司,并就财政部综合司对争议事项的意见与被评价单位进行充分沟通,有理有据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最终,综合财政部综合司政策指导意见、被评价单位反馈意见,形成客观、公正的绩效评价审核报告,及时上报。

附件下载:

发布日期:  2021年0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