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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1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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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海关罚没收入《罚款收据》领用办事指南
一、文件依据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罚款代收代缴管理办法》(财预[1998]201号通知印发)
二、代收单位应报送资料
1、海关与代收单位所签的《委托代收罚款协议》
2、代收单位证明
三、操作规程
1、审批。审核代收单位代收资格及票据核销情况
2、发放。根据代收单位代收量合理发放票据,做好登记工作
四、职能部门、岗位及联系方式
职能部门:财政部驻深圳市专员办一处
岗位责任人:叶志峰
联系电话:0755-88318936
附件下载:
发布日期:2006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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