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审核办事指南
一、文件依据
《财政部 劳动保障部<关于中央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申请拨付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07]163号)
二、申请单位应报送的资料
1、书面申请报告(以文件形式提供);
2、有关附表:
(1)《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基本情况表》;
(2)《上年度已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城市申请中央财政当年补助资金表》;
(3)《新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城市申请中央财政当年补助资金表》;
(4)《中央所属高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中央补助资金申请表》;
3、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包括:省级补助资金到位证明,参保人数核定情况等。
以上所报送资料需盖单位公章。
三、操作规程
资料齐全(受理申报)->初审->复审->领导签批->出具审核意见(20个工作日)->上报总结->整理归档->监督检查
四、职能部门、岗位及联系方式
职能部门:财政部驻深圳专员办二处
岗位负责人:侯琳 胡文璐
联系方式: 0755-88318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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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