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深圳监管局

当前位置:首页>财政预算监管>办事指南

中央管理企业特定政策补助资金清算审核办事指南

 

一、文件依据

《财政部 劳动保障部关于中央管理企业2008年度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财政补助资金清算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08]274号)

 

二、申请单位应报送的资料

1. 书面申请报告(以文件形式提供);

2. 企业200320042005年度财务报表;

3. 企业“4050”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单;

4.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出具的缴费证明;

5. 特定政策补助资金专账;

6.“ 4050”人员名册;

7. 中央管理企业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表;

8. 中央管理企业特定政策财政补助资金清算表;

9. 中央管理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清算表;

10. 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以上所报送资料需盖单位公章。

 

三、操作规程 

资料齐全(受理申报)->初审->复审->领导签批->出具审核意见->整理归档->监督检查

 

四、职能部门、岗位及联系方式

职能部门:财政部驻深圳专员办二处

岗位负责人:侯琳   胡文璐

联系方式: 0755-88318932

附件下载:

发布日期:  2009年0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