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管理企业特定政策补助资金清算审核办事指南
一、文件依据
《财政部 劳动保障部关于中央管理企业2008年度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财政补助资金清算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08]274号)
二、申请单位应报送的资料
1. 书面申请报告(以文件形式提供);
2. 企业2003,2004,2005年度财务报表;
3. 企业“4050”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单;
4.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出具的缴费证明;
5. 特定政策补助资金专账;
6.“ 4050”人员名册;
7. 中央管理企业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表;
8. 中央管理企业特定政策财政补助资金清算表;
9. 中央管理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清算表;
10. 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以上所报送资料需盖单位公章。
三、操作规程
资料齐全(受理申报)->初审->复审->领导签批->出具审核意见->整理归档->监督检查
四、职能部门、岗位及联系方式
职能部门:财政部驻深圳专员办二处
岗位负责人:侯琳 胡文璐
联系方式: 0755-88318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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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09年0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