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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深圳市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情况专题调研的通知

深圳市税务局、深圳银保监局、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减税降费专项调研工作的通知》(财税〔201953号)规定,以及《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专员办重点工作的通知》(财办〔20199号)要求,我局拟开展深圳市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情况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研目的 

  深入了解深圳市贯彻落实《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1891号)等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研究完善有关税收政策,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二、调研内容 

  (一)小额贷款公司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 

  1.小额贷款公司总体情况。截至2019531日,经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小额贷款公司户数情况,小额贷款公司审批管理流程。 

  2.小额贷款公司发放农户小额贷款情况。2017年、2018年、20191-5月,深圳市小额贷款公司发放农户小额贷款金额、贷款余额、贷款利率及发放农户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情况。 

  3.小额贷款公司税收优惠政策宣传执行情况。深圳市税务机关开展小额贷款公司税收优惠政策宣传辅导情况,小额贷款公司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操作流程,以及后续监管措施 

  4.小额贷款公司发放农户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享受税收减免情况。2017年、2018年、20191-5月,小额贷款公司发放农户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情况;小额贷款公司按年末贷款余额1%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情况,发放农户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的具体情况。 

  (二)深圳市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 

  1.金融机构发放小微企业贷款资质认定情况。2017年、2018年、20191-5月,深圳市完成“两增两控”考核的金融机构户数。金融机构“两增两控”考核方法、考核流程及后续监管措施。 

  2.金融机构发放小微企业小额贷款情况。2017年、2018年、20191-5月,深圳市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以下简称小微企业贷款)的金融机构户数情况;金融机构发放小微企业贷款情况,包括发放小微企业贷款户数、贷款金额、贷款余额、贷款利率、贷款利息收入等。金融机构是否单独核算符合免税条件的小额贷款利息收入。 

  3.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宣传执行情况。深圳市税务机关开展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宣传辅导情况,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融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操作流程,以及后续监管措施。 

  4.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融资享受的税收优惠情况。2017年、2018年、20191-5月,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融资享受的税收优惠情况。包括金融机构享受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税收优惠户数、发放小微企业贷款取得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数额,适用免税方法的选择情况;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签订借(贷)款合同免征印花税数额。 

  (三)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税收优惠政策产生的效应。重点分析对于改善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带动就业、培育壮大小微企业等方面的影响。 

  (四)落实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税收优惠政策存在的突出问题。如,金融机构发放小微企业贷款资质认定困难、小微企业认定困难、税收优惠政策不够清晰、税收优惠政策宣传不够、税收减免操作流程过于繁琐等。 

  (五)进一步完善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税收优惠政策的意见和建议。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相对具体、可操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调研方式 

  (一)发放问卷调查。请深圳银保监局、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分别选择10户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组织填写《深圳市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税收优惠政策调查表》(附件1)、《深圳市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税收优惠政策调查问卷》(附件2),了解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情况、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情况以及完善税收优惠政策的意见和建议。 

  (二)开展书面调研。请深圳市税务局、深圳银保监局、深圳市地方金融监按照本通知规定的调查内容,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并2019630日前书面调研材料以及调查问卷、调查表报送我局。 

  (三)召开座谈会。由我局和深圳市税务局联合召开座谈会,听取深圳银保监局、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部分区级税务局、金融机构、小微企业意见,了解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开展实地调研。由我局和深圳市税务局选择部分区级税务局、金融机构、小微企业开展实地调研,了解区级税务局、金融机构、小微企业对这项税收优惠政策的评价,掌握第一手材料。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调研要求 

  (一)高度重视调研工作。请深圳市税务局、深圳银保监局、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此次调研工作,指定相关处室和相关人员协助开展调研工作;请深圳市税务局派员共同参与此项调研,协助我局组织召开座谈会、开展实地调研;请深圳市税务局、深圳银保监局、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于2019531日前,将参与调研处室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告之我局。 

  (二)按时报送调研材料。请深圳市税务局、深圳银保监局、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结合深圳市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按照本通知规定及时报送调研材料,提供调研所需的相关数据。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财政部深圳监管局业务一处 

  胡文璐:8831893915813802388 

  方伟坚:8831236813411157556 

    箱:1259950837@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税收优惠政 

  策调查表 

            2.深圳市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税收优惠 

  政策调查问卷 

   

附件下载:

  • 附件1.xls
    附件2.doc
发布日期:2019年0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