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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近日,深圳专员办举行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仪式,党组书记与其他党组成员、党组书记与机关党委书记、机关党委书记与党支部书记、办领导与处长、处长与处员分别签订《深圳专员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从七个方面明确各层级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一是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责任书明确各层级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全办党员干部始终听党话、跟党走、对党忠诚老实,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在大风大浪面前毫不动摇,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 

  二是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责任书明确党组书记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全办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党组成员按照分工协助党组书记负责抓好分管处室的党建工作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机关党委书记切实增强机关党建直接责任人意识,根据上级党组织以及办党组的规定,紧扣本办中心工作,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谋划加强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协助办党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支持和督促各党支部按照财政部、深圳市直机关工委和机关党委要求抓好机关党建工作,督促、检查、考核各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每年至少向党组书记报告2次机关党建工作情况;各党支部书记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具体责任人职责,按照机关党委的工作安排,组织实施本支部党建工作,定期组织检查党支部党建工作落实情况,每年就履行党支部书记职责情况向机关党委述职,每年至少向党支部全体党员报告1次工作情况。 

  三是层层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党建业务工作有机融合。责任书明确各层级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把管党建和管业务统一起来,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有机融合、相互促进;党组成员支持和督促分管处室党支部按照办党组、深圳市直机关工委和机关党委要求抓好处室党建工作,经常听取分管处室党支部党建工作汇报并提出指导意见,指导分管处室党支部及时总结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处室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本处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年定期向办党组报告本处室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四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责任书明确党组成员按照规定参加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带头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每年讲党课不少于1次。机关党委书记积极参加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带头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每年讲党课不少于1次;组织机关党(纪)委和各党支部开展理论学习,抓好各党支部政治思想教育和党性教育,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大力弘扬“红船精神”,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各党支部书记抓好支部政治思想教育和主题教育,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月开展1次党支部组织生活,每年讲党课不少于1次,并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 

  五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增强遵纪守法自觉性。责任书明确党组成员带头并督促分管处室、机关党委书记带头并督促各党支部、各党支部书记带头并督促本党支部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宣传党风廉政建设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严格遵守六项纪律和中纪委、财政部、深圳市委、深圳市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和收入情况。党组成员定期与分管处室人员、机关党委书记定期与党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定期与本党支部党员和处室工作人员开展谈心谈话,对党员干部中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督促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处室负责人在带头遵纪守法的同时,加强本处室反腐倡廉学习教育,督促本处室人员切实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处室成员参加全办或本处室反腐倡廉学习教育,认真学习反腐倡廉相关法规制度以及正反面典型案例,进一步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六是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责任书明确党组成员扎实推进分管处室作风建设,机关党委书记扎实推进各党支部作风建设,党支部书记扎实推进本党支部作风建设,处室负责人扎实推进本处室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共财政部驻深圳专员办党组关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的实施办法》,紧盯“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带头做到勤勉务实、依法行政、清正廉洁;党员干部和处室工作人员加强自身作风建设,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共财政部党组关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的实施办法》,严格约束自己,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做到勤勉务实、依法行政、清正廉洁。 

  七是强化党内监督和执纪问责,发挥三级监督作用。责任书明确党组书记、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支持并自觉接受纪检组长监督,督促、支持、指导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和廉政监督员开展监督工作;党支部书记、处室负责人支持、配合纪检组长、机关纪委和廉政监督员开展监督工作,对本支部、本处室党员干部开展业务工作时的廉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纪行为或线索及时制止报告;党员干部和处室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纪检组长、机关纪委和廉政监督员廉政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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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8年0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