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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碎片化问题应引起重视

  深圳专员办在对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开展检查时发现,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碎片化问题应引起重视。

  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方式包括项目资助、贷款贴息、出口奖励等3种形式,各种形式申报条件和资料各不相同。中央级、省级、市级、县(区)级共4级财政都设立了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但中央、省、市、县(区)4级财政设立的专项资金没有结构化区分,资金投放目标也不明确。文化企业对于种类多,层级多的文化类专项资金很难准确地知道符合哪些政策,适应申请哪项资金,需要哪些申报资料。建议梳理各类和各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阶梯化区分各级财政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申报对象和项目,进一步完善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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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08月26日